刘备、曹操、孙策的 “赞助商们” 都去哪儿了?

剪藏日期:2023-03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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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商人参与政治投资并获得高额回报的代表,当属奇货可居的吕不韦。他早早把宝压在秦异人身上,匡扶两代君王,终成一代名相。然西汉以降,行商为贱业,导致商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受人白眼。所以到了乱世,他们积极参与战争,希望如吕不韦这般,凭借从龙之功完成阶层跨越。

吕不韦

汉末三国时代的创业者们,如刘备、曹操、孙策、袁绍、吕布、公孙瓒等人,也得到过诸多 “赞助商” 的支持。经过一系列角逐后,曹、刘、孙三家最终杀出重围,分别建立了魏、蜀、吴三大政权。公司一经上市,股东自然会得到分红。那么,当初资助过刘备、曹操、孙策的 “赞助商们” 都去哪儿了?他们最终有没有得到丰厚的政治回报呢?

霸主背后的 “赞助商”

若以身份而论,汉末军阀背后的 “赞助商们” 自然不会只有商人。除商人外,还有以文化见长的士族、以武力见长的豪族以及以法律见长的文法吏。这几类群体由于出身、文化等因素,各自掌握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力量都有较为明显的差异,因而他们的 “赞助” 也有很大不同。现分而述之:

士族,按毛汉光《两晋南北朝士族政治之研究》,即士人与家族的结合,自西汉末年发展而来。东汉以降,学人多以通经出仕,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家族的儒学化。故笼统来说,凡是以儒学文化传家且连续几代都有人入仕的家族,都可称一声士族。如世族、氏族、势族、冠族、名族、甲族、盛门、名门、高门、郡望、旧姓、右姓、著姓、大姓、门阀、世胄等,都可谓宏观意义上的 “士族”。

然而,“士族” 的定义在学界尚未定论。唐长孺先生在《士族的形成与升降》(收录于氏著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拾遗》)中指出,汉末大姓只是魏晋士族的基础,在九品中正制出现后,士族的世袭特质才能有所保证。唐氏之说可谓精辟,如汉末的颍川荀氏、汝南袁氏、下邳陈氏,可称为大姓、著姓,却算不上真正的士族。为便于理解,下文统一用 “士族” 之说,意在突出其在文化、政治上的领先地位。

与之相对的便是 “豪族”,意指地方上“富而甚无知” 的豪强势力(延伸阅读请参看杨联陞《东汉的豪族》)。外戚与宦官所属亦是豪族。这些土豪,在地方上富有田产,能豢养一定数量的佃户与部曲,进而组织起一支颇有威慑力的武装力量,从而保证家族在一县之地声势不坠。还有一种情况是,豪侠以 “侠气知名”,从而招揽到一批志同道合之士,拥有可观的军事力量。

“琴棋书画” 是当时提出的豪门子弟的教育标准之一。图为汉末三国灰陶抚琴俑。来源 / 罗开玉《三国蜀汉土著豪族初论》

《三国志 · 魏志》卷 18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所载人物,几乎都是此类出身。如山阳人李典,便是典型的地方土豪,史载其叔父李乾 “有雄气,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”。曹操起兵后,乘县李氏顺势而起,“以众随太祖,破黄巾于寿张,又从击袁术,征徐州”。而江夏人李通,则是典型的游侠人物。他少时 “以侠闻于江、汝之间”,后与 “郡人陈恭共起兵于朗陵,众多归之”,同样是以武力见长的大豪强。

影视剧中的李典。来源 / 94 版《三国演义》截图

最后是比较特殊的文法吏。他们通晓法律、熟于政务,且执法不徇私情、严峻酷烈。值得注意的是,很多儒生亦表现出这种倾向。早在西汉时期,以 “明经好学” 而著称的郑弘、郑昌兄弟二人便 “通法律政事”;就连儒门祖师孔子的嫡系后人孔光,也“明习汉制与法令”。及至东汉,朝廷以“经术” 与“吏化”并重,既重视官员在儒家经典上的修养,也强调官吏在职期间的“功劳”。儒生一旦进入官场,想要有所建树,便不能只依靠文化,其对律法、政务的熟悉与否,亦决定仕途的高低,由此推动了儒生与文吏的融合(延伸阅读请参看阎布克《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(第三版)》)。

在此情形之下,许多大族、著姓也曾世代学习律令。《太平御览》卷 638 引《会稽典录》记载:“董昆字文通,馀姚人也。少游学,师事颍川荀季卿,授《春秋》,治律令,明达法理。又才能拨烦,县长潘松署功曹史。……(刺史卢)孟问昆:‘本学律令,所师为谁?’昆对:‘事荀季卿。’”又据《后汉书 · 钟皓传》记载:“钟皓字季明,颍川长社人也。为郡著姓,世善刑律。”颍川荀氏、钟氏不仅是文化世家,亦世代习律,还有雄厚的经济基础,这便意味着许多类似的士族都能对军阀进行全方位的资助,如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军事等。因此观之,士族在众多 “赞助商” 中当位居第一等。

其次,便是以武力见长的豪族。在东汉家族儒学化的背景下,一些豪族通过研习典籍,抑或是在外戚、宦官的庇荫下,逐渐拥有了入仕资格;他们虽比不上历世著名的士族,却也拥有了一定政治资本。如谯县曹氏,在曹操的父祖辈中,除其父曹嵩是花钱买来的太尉之外,还有一位大长秋、一位长水校尉以及七位国相或郡守;而沛国夏侯氏与曹氏世代通婚,也非一般寒门(延伸阅读请参看王永儁《三國曹魏政治集團之演變》)。故曹操起兵后,曹仁、曹洪、夏侯渊、夏侯惇等人能尽起家中资财相助。

豪族的发展有赖于残余的奴隶制度。图为汉末三国持锸执箕俑。来源 / 罗开玉《三国蜀汉土著豪族初论》

最后,则是单纯以通晓法令见长的文法吏,以及拥有财力的商人。曹操在兖州时,杀名士边让,以致陈留太守张邈、济阴太守吴资与陈宫等人皆反叛。尽管兖州士族背叛了曹操,但势单力孤的文法吏并未盲目离去。如程昱、毛阶、满宠、薛悌、万潜、王思等人,日后都成为一方重臣。尤其是毛阶,后出任丞相府(即曹操霸府)东曹掾,与崔琰主持选举,“其所举用,皆清正之士”,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。曹操也感慨道:“用人如此,使天下人自治,吾复何为哉!” 可见,文法吏在曹魏政权的草创阶段起到了比较突出的作用,这同样是一种 “赞助”。

至于纯粹的商人,在正史中并不常见。孙坚起兵之初,“募诸商旅及淮、泗精兵,合千许人,与儁并力奋击,所向无前”。蜀主刘备创业之初,曾受中山大商张世平、苏双以千金资助。还有与士族格格不入的公孙瓒,曾与卜数师刘纬台、贩缯李移子、贾人乐何当结为异性兄弟,彼此通婚,并以伯仲叔季排辈。这三人的社会地位虽然不高,却个个 “富皆巨亿”,为资助大哥公孙瓒起事,想必会散尽家财。刘备到中原后,还得到了徐州首富糜竺的资助。史载,东海糜氏 “祖世货殖,僮客万人,赀产钜亿”,尽管糜竺曾被陶谦辟为徐州别驾,这明显也是陶谦对糜竺的拉拢之举,结合糜竺与简雍、刘琰等人皆好清谈而无实际才干(见《三国志 · 简雍传》),可知东海糜氏为士族的概率并不大。

“赞助商们” 的话语权

上述可见,汉末三国时代的 “赞助商们” 也有高低之分。

商人社会地位不高,其拥有的财富由于缺少武力威慑,有时非但不是优势,反而会惹祸上身。因此,一些商人或家底雄厚之人会在乱世之际招兵买马,依险要之地而建坞壁,从而掌握一定的军事实力。但这样的组织,其实已属于豪族范畴。若只以商人身份对军阀进行投资,主动权必然是最低的。以公孙瓒为例,随着这位北地枭雄的覆亡,与之深度绑定的三位亿万富豪,其结局可想而知。

这个失败案例反映出商人在乱世中的无奈。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想要有一线生机,不仅要看运气,也同样考验自身的选择与眼光。清醒者如田畴、王烈,后者 “为商贾自秽”,避难辽东后及时抽身,拒绝公孙度与曹操的数次征辟,得以安享晚年。成功者如糜竺,在刘备创业初期给予其莫大支持,甚至放弃曹操给予的官职(嬴郡太守),以至于他虽无多少才干,却一直以清贵身份跟随刘备左右,后受封安汉将军,得享尊荣。即便其弟糜芳反叛,糜氏在蜀汉仍备受恩宠,糜竺子糜威任虎贲中郎将、孙糜昭任虎骑监,皆掌中央禁卫,可谓帝王心腹。

当然,这也是糜竺的幸运。乱世之下,出身不高的军阀,更容易接受商贾的赞助。孙坚父(一说祖)孙钟少时寒微,种瓜为业;公孙瓒生母卑微,不喜与世族来往;刘备亦曾以织席贩履为业,后凭借卢植弟子的名义进行政治活动(延伸阅读请参看津田资久《劉備出自考》)。在来到徐州后,陈纪、郑玄、孔融等当世大儒为之题扶,刘备这才在中原站稳脚跟(延伸阅读请参看饶胜文《大汉帝国在巴蜀——蜀汉天命的振扬与沉坠(修订版)》)。反观袁绍、曹操这样的士族、豪族,虽然也能接受商人,但这种可有可无的投资未必能引起他们重视。而这,或许是田畴(河北隐士,曾作为向导助曹操大破乌桓)不受袁绍征辟、又拒受曹操封侯的原因之一。

汉代的富商十分常见(延伸阅读请参看瞿同祖《汉代的社会结构》),汉末名士仲长统曾云 “豪人货殖,馆舍布于州郡,田亩连于方国”。不过,真正以商贾身份而留名者却寥寥无几。公孙瓒的三个义弟,也只见于王粲《英雄记》,而不入正史。商人并非罕见,只是身居贱业,不如“豪族” 身份更能拿得出手。不过,对先天条件不好的孙坚、公孙瓒、刘备而言,商人的资助又恰到好处。同时也要看时机,倘若刘备起势之后糜竺再行投资,效果也将会大打折扣。陈寿对刘备的 “白手起家” 不曾避讳,故中山大商张世平、苏双才有幸留名于史。魏晋以后,门阀士族垄断了社会资源,名士经商亦不在少数;彼时,商人几乎已沦为他们的附庸,更不如从前。

作为 “特长生”,文法吏的待遇要比商人好一点。据《三国志 · 赵云传》注引《云别传》记载:“先是,(云)与夏侯惇战于博望,生获夏侯兰。兰是云乡里人,少小相知,云白先主活之荐兰明于法律,以为军正。” 赵云为夏侯兰求情时,优先强调他 “明于法律”,可见文法吏是比较受欢迎的人才。但上文已述,由于东汉官吏的考核与升迁十分重视 “功劳”,世家大族也开始研修法律,所以汉末三国时代的文法吏远不如士族有竞争力。在此情形之下,文法吏也只能牢牢依附于统治者,成为曹氏、孙氏对抗士族、豪族的一把利刃。

在这种依附关系下,出身不高的文法吏一旦遭到厌弃,就会随时被抛弃。曹魏名臣毛阶曾掌选举多年,备受曹操好评,风光一时。可仅仅是因为在夺嫡之争中支持曹丕,他便招致曹植亲信丁仪的诬告,得了个 “诽谤朝政” 的罪名。尽管曹操在政治上有理由相信毛阶(延伸阅读请参看柳春新《崔琰之死与毛阶之废》,收录于氏著《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》),但为了维护爱子曹植,最终仍将毛阶罢黜。在东吴政权,亦有闹得沸沸扬扬的 “吕壹案”。孙权任用酷吏吕壹以打压士族,牵扯人员涉及到丞相顾雍、左将军朱据等高官,以致引起公愤,外戚步骘与江东士族的代表陆逊、流寓士族的代表潘濬皆对吕壹颇有微词。为平息众怒,孙权最终将吕壹斩首。

影视剧中的曹植与曹丕。来源 / 电视剧《军师联盟》截图

与之类似的还有东吴 “暨艳案”。不同的是,暨艳似乎并非是出身单家的寒微小吏。田余庆先生在《暨艳案及相关问题》(收录于氏著《秦汉魏晋史探微》)中指出:暨艳门户较低。可在补注中,田先生又引敦煌《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一卷并序》称:“苏州吴郡出五姓:朱、张、顾、陆、暨。” 暨氏虽然是吴郡当地仅次于顾、陆、朱、张的豪族大姓,但从暨艳行事来看,他颇有酷吏风范。可见想要抑制士族发展,就必须采取与儒家对立的法家手段,暨氏尚且如此,更别提其他的文法吏了。可以预见,在三国儒法之争的大背景下,政治基础薄弱的文法吏将被统治者裹挟着与士族对立,前景十分堪忧。

最后是豪族与士族。魏晋之前,这两个群体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,为便于理解,才将文化与武力作为判定依据。豪族拥有土地、军队,亦可以学习文化,有成长为士族的潜力;士族在文化、政治、人脉上占据优势,也有机会接触军队。对于这两大群体,任何军阀都不能将其忽略。因此,豪族、士族在成为曹、刘、孙三家的 “赞助商” 时,拥有足够的话语权,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一些主导权。

明何宇度《益部谈资》记载:“先主寓荆州,从南阳大姓晁氏贷钱千万,以为军需,诸葛孔明担保,券至宋犹存。” 吴伟业《绥寇纪略》亦载:“献贼破荆州时,民家有汉昭烈帝借富民金充军饷券,武侯押字,纸墨如新。” 此处记载了刘备向南阳土豪借钱、诸葛亮为之作担保之事(今本《益部谈资》无载,此事可信度有待商榷),说明豪族对军阀的赞助是相对自由的。而在曹魏政权的草创阶段,一些豪族在投降曹操后,仍可领本部兵马。如李乾去世后,由其子李整统兵;李整去世后,这支军队又交由李典。此外,臧霸率泰山诸将在归附曹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,仍在青、徐地界上享有半独立地位(延伸阅读请参看田余庆《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》,收录于氏著《秦汉魏晋史探微》)。

武侯高卧图。作者 /(明)朱瞻基,来源 / 故宫博物院

至于东吴,将领世袭领兵、养兵的情况更是常见(延伸阅读请参看高敏《孙吴世袭领兵制度探讨》,收录于氏著《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》,及唐长孺《孙吴建国与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》,收录于氏著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》)。徐盛去世后,其子徐楷 “袭爵领兵”;还有凌操(祖)、凌统(父)及二子凌烈、凌封,连续三代皆领兵。这些世袭掌兵的例子证明:豪族对军阀进行投资后,仍掌握一定的自主权。这种情况在江东似乎更为常见,甚至有一些学者尝试用 “贵族制” 来解释孙氏与地方豪族共存这一现象(延伸阅读请参看川胜义雄《六朝贵族制研究》)。

不难看出,这些 “赞助商” 已成为 “大股东”,深深根植于集团中。就算是主政的孙氏,也无法将他们驱除出去。有学者曾统计江东中央文官的籍贯与出身,以淮泗旧将与流寓士人为主的北方人共 99 人,占 35.61%,而以江东大族为主的南方人则达到 179 人,占 64.38%。由此得出了“孙吴政权基本上就是以江东士人为主要支持力量” 这一结论(延伸阅读请参看黄炽霖《从中央文官之地域分布及政治派系看孙吴政权的江东化》)。虽然这份统计数据未必全面,但的确反映出了 “赞助商们” 在集团中的重要性。

魏蜀的士族、豪族如东吴一般。刘备自创业以来,没有宗室支持,所信赖的关羽、张飞也先后遭遇不测,故而荆州士族与投诚而来的东州士族仍在蜀汉集团中占据主导地位。刘备入蜀之后,曾命诸葛亮、法正、伊籍、刘巴、李严五人作《蜀科》,这部治理蜀地、蜀人的法典竟无一个土著参与,“赞助商们”的话语权可见一斑。后来,随着蜀国的覆灭,这些与国同休的 “赞助商们” 要么殉国而亡,要么被迁往北方,再无往日辉煌。

同样是改朝易代,北方的 “赞助商们” 避免了这种命运。曹操执政期间,虽对世家大族有所打压,但在晚年却有所转变。至曹丕继位,拥护他赢得夺嫡之争的士族也成为大赢家,纷纷身居高位。尽管曹丕曾连杀曹伟、鲍勋、杨俊以打压朋党势力(延伸阅读请参看李昭毅《魏文帝時期的政局與人事政策》),但随着曹魏政权的正式建立,作为主要 “赞助商” 的士族仍获得了丰厚的政治回报。一方面,维护士族利益的九品中正制在曹丕任魏王后便横空出世;另一方面,以钟繇、陈群、司马懿为代表的士族也进入中枢决策(延伸阅读请参看佐藤達郎《曹魏文・明帝期の政界と名族層の動向:陳羣・司馬懿を中心に》)。反观曾风光一时的文法吏,却失去作用。王思虽在黄初末年官至九卿,但人微言轻、势单力孤,明帝曹叡继位后,他旋即被颍川人辛毗替代。

当然,曹丕在位时,军权仍掌握在宗室疏属之手。吴质与朱铄也曾染指过军权,前者都督河北诸军事,掌外军;后者则担任中领军、掌禁军。此二人是曹丕旧交,与陈群、司马懿并列为 “四友”;但出身寒微,故而被曹丕引为心腹。此外,陈群等人尽管曾短暂领过军职,但毕竟只是曹丕征吴期间的荣誉象征,无法证明士族已开始掌握军权。至明帝后期乃至齐王曹芳时,以司马懿为首的士族借外部压力(指蜀吴与北方少数民族的进攻)逐渐蚕食军权,并通过高平陵之变诛杀曹爽及其三族,彻底掌控了朝政(延伸阅读请参看仇鹿鸣《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》)。

总的来说,蜀汉的 “赞助商们” 与集团一荣俱荣、一损俱损,随着集团易主,他们纷纷破家败产,没了往日风光。东吴的 “赞助商们” 主动权相对更高,故而在把赞助对象由孙氏换成司马氏后,他们仍保留了一定实力。至于曹魏的“赞助商们”,则是赞助转股份,彻底瓜分集团财产,自己做了主人。

END

作者 | 瀛洲海客

编辑 | 詹茜卉

校对 | 李栋

  • 本文系 “国家人文历史” 独家稿件,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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